近日,海南椰岛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。这也是海南省一家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。
据了解,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(区)和示范企业是在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,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的基础上,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研究确定。此次共确定了53个城市(区)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(区),41家企业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,除天津、吉林、山东、广东外均为一省一企业。海南省国家商标战略示范城市确定为澄迈县。
此举旨在促进各类地区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、增强核心竞争力,并且以示范城市(区)、示范企业为典范,发挥其典型带动作用,及时总结经验教训,推广先进经验,形成互相促进、共同提高的商标战略实施新局面。
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(区)和示范企业的示范期初步定为三年,期满后可申请继续示范。国家工商总局将给予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一定的扶持政策,如在商标法律、法规及政策制定过程中,征求示范企业的意见;为示范企业商标海外维权提供咨询服务和帮助;优先将示范企业作为商标局商标注册“网上申请”的试点单位等。
海南椰岛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由始建于20世纪30年代的海口饮料厂稳健发展而来,相较于很多海南甚至国内企业来说,有着比较长的商标使用历史。有记载的注册商标使用始于1983年。椰岛集团非常注重对商标的保护性注册和储备性注册,并且聘用了知识产权代理公司,促进商标管理化。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,椰岛集团还根据时代特点,对图形、文字的设计不断创新,以避免品牌视觉形象的老化。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使用的都是注册商标,拥有的商标总量达85个。2005年,“椰岛”荣获驰名商标,2007年,椰岛鹿龟酒被评为“产品”。椰岛集团通过不断整合营销传播,实现从商标到品牌的跨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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